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正文

大学生安全常识——国家安全篇

发布日期:2011-03-22    作者:佚名     来源:     点击:

 

 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无论哪一个国家,无论是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会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巩固政权统治的首要任务。何为国家安全?概括地讲,国家安全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保障,是保卫现行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外来威胁、独立主权不受外来干涉、领土完整不受侵犯、本国利益不受损害。
  一、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l、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二、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1、义务。《国家安全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作了如下七个方面的义务规定,内容包括:
  (1)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及时报告的义务;
  (4)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2、权利。《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三、大学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了解有关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3、要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一旦发现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4、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 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