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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防控)突发事件的方案

发布日期:2011-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稳定安全工作责任,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保持校园的稳定安全,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保证学院建设与发展。根据省教工委有关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校园稳定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第三条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是快速反应,果断处理,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校内,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院成立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学院院长

副组长:主管稳定安全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其他院领导 院办公室主任 组织部部长 学生处处长 宣传部部长 监察处处长 工会专职副主席 院团委书记 教务处处长 后勤集团总经理 保卫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 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稳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与上级、校内各级稳定安全工作部门协调、联系;负责《预案》的修订;负责向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程和有关主要事项,负责组建接待与后勤保障组、处理组。

1、接待与后勤保障组

组长:院办公室主任(兼)

副组长:事件主体单位领导,后勤集团总经理(兼)

成员:院团委书记 就业处处长 相关抽调人员

职责:组织接待成员,制订接待计划,明确接待任务。文明接待、冷静处置事件。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负责有关物资供给,提供后勤保障。

2、调查处理组

组 长:学工部部长(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兼)

成员:监察处处长 人事处处长 宣传部部长 相关抽调人员

职责:①组建调查处理班子,分工协作,明确处理任务;②保卫处会同公安机关全面深入调查,掌握各种信息,为处理事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③制订商谈计划、工作进程、应急处理方案。

第六条 学院设立二级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小组,并做好本部门稳定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本单位突发事件。各系总支书记、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

第七条 加强学院重点部门(位)的监控和管理。

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检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加强报告厅及车辆安全管理。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负责学生公寓、食堂、公共卫生、教学楼、水电等管理工作,防止因伙食、医疗、学生公寓等工作中的疏漏引发事端。每栋学生公寓至少派一名工作人员与学生同住,发现不稳定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加强对大礼堂、出租房、印刷厂管理,并对经营户进行教育与管理。

保卫处负责学院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政治保卫工作,发现影响学院不安定苗头要及时处理。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重要场所的监控,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计财处加强现金和票据的安全管理;图书馆负责图书及资料的管理及电子阅览室的监控工作;教务处负责试卷安全管理;电子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计算机中心和网络中心的安全管理。

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负责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人事处与各有关用人单位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和教育。

基建处负责基建工作安全及施工人员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加强对成教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加强对职教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学生处、团委、学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加强对学生切身利益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调研和宏观管理,团委加强学生会、社团的管理,随时注意学生思想动向。

农学与生命科学系、蚕桑重点实验室、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经济与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等加强对实验室、贵重危险品、实验器材、设备、资料等管理,并做好本部门稳定安全工作。

体育系加强对体育场馆管理,并对大型体育活动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工作。

三、工作重点

第八条 我院稳定安全工作和预防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重点。

1、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2、敏感期可能引发的波动。

3、西藏分裂势力、东突分裂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和破坏及恐怖分子的干扰和破坏引发的问题。

4、因毕业生就业、特困生、专升本学生、留级学生、有心理疾患学生及违纪学生等引发的问题。

5、伙食问题。因食物卫生、食品质量、食品价格和服务态度等引发的问题。

6、大型集体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问题(如庆典、运动会、集会、周末电影、文艺演出等。)

7、外教安全及教学工作等问题。

8、贵重危险品管理问题。

9、重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问题:教学楼、计财处、实验室(化剂库)、水房、配电室、图书馆、网络中心、电子阅览室、计算机中心、药房、大礼堂、报告厅、多媒体教室、学院印刷厂、室内体育馆等。

10、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工、学生或职工与校外人员发生的斗殴及其它治安、刑事或恶性事件。

11、计算机及网络安全。

12、安全用水、用电及防火等问题。

13、师生外出教育实习、实训、见习、顶岗实习、写生、游览、下河(塘)游泳等引起的问题。

14、学院领导安全问题。

15、学院建设中涉及征迁及基建施工中引发的问题。

16、学生自杀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

17、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事故(地震、水灾、火灾等)。

18、流行病发生 可能引发的问题。

四、信息报送

第九条 对学院发生的群体事件,带有敏感性的思想动向和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院内报送时限不超过1小时,学院外报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

第十条 各系(党总支)的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单位稳定工作信息员,在本部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稳定信息的报送。

第十一条 全院稳定信息的对外报送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第十二条 宣传部、团委、高教研究中心加强对《安康学院学报》、《安康学院报》、《汉江文艺》、网络、学生社团、广播室、《桥》刊等管理,宣传部负责接待中外新闻记者。

第十三条 坚持学院领导带班和重要部门值班制,每周由一名学院领导带班,一个行政部门值班检查,处置突发事件。值班部门:学院办公室、学生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团委、工会,总值班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电话:3261835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制,保卫处办公室电话:3218075 、3200632(北大门)、3282543(南大门),3207833(西校区)。

“敏感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尽量避免外地出差,必须外出的应该经

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务必将稳定安全工作妥善交接。

五、处置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发生突发事件,由学生处牵头,学生所在系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等事件,由后勤产业集团牵头,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协助,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积极救治病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第十六条 学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及火灾等灾害事故,由保卫处牵头,学院办公室、后勤产业集团、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协助调查,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在调查基础上做好相关处理。

第十七条 教职工及临时工等发生纠纷及上访事件,由人事处牵头,学院办公室、工会及教职工所在部门协助,积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外教有关事件,由学院办公室牵头,外语系、人事处、保卫处等协助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

六、附 则

第十九条 各院系,各部门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此《预案》,要求健全稳定安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制订细化预案,加强监督,确保本单位稳定安全。

第二十条 因工作的不负责任,影响学院稳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系(院)、各部门。

附件

学院领导及系部联系分工表:

1、经济与管理系 杨 涛

2、外语系 王兴林

3、教育科学系 、政治与历史系 胡鸿晓

4、中文系 、体育系 闵小平

5、继续教育学院、艺术系 杨行玉

6、农学与生命科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陈 刚

7、化学化工系、数学系 向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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