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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在2015年全国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为积极推进新《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火救灾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等,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在2015年11月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1.利用校园广播,开辟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利用标语、消防安全宣传图片、消防知识竞赛等方式在校园内进行宣传,激发师生自觉地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

    3.“119”消防宣传日,组织师生参与宣讲2015年消防宣传主题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活动。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充实和维修消防器材

    1. 各院系、各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各院系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2. 保卫处对学校的消防器材、设备全面检查、检修,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各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及家属区的消防设施,切实保障消防应急设施配置到位。

    3. 学校成立消防工作专项检查组。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学楼、办公楼等消防重点要害部位认真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平安。

    三、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竞赛活动

    (一)各院系、各部门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自觉养成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的习惯。

    (二)组织开展2015级全体新生 “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竞赛活动。

    1.组织机构 

    成立“2015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胡鸿晓;成员:保卫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竞赛活动由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

    2.学习、竞赛组织方式

    (1)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由各院系组织2015级学生自主学习,相关学习资料在保卫处网站(http://bwc.aku.edu.cn/)下载,也可院系自行收集学习资料。

    (2)笔试。笔试主要参加对象是学校2015级全体新生;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 20日前,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时间组织进行,并安排拍照记录考试情况。竞赛试题和参考答案由保卫处统一制作提供,各院系组织考试、阅卷,记录成绩。试卷请于11月11日下午安排人到保卫处领取。

    3.评选表彰

    笔试竞赛奖项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竞赛的组织情况纳入各院系稳定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安康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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