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简称《工作指南》)。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工作指南》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学校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本次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器材管护、师生员工对消防四个能力的掌握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即: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及本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即:埋压、圈占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防火巡查检查情况,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学生公寓的防火情况,即:学生违规用电情况、消防通道堵塞情况等。
(五)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情况,即: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及时更换老化、陈旧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及时关闭电器、燃气开关阀门。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营业场所内使用明火,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员工消防教育和培训情况,即:集中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
(七)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即:以实验室和危化品仓库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是否安全,有无出入库登记,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特种设备是否通过安监部门的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水、电、气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应急通风系统、防护罩、隔离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校内各二级单位按照《安康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完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5日起,学校保卫处组织专人对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稳定安全工作考核。
特此通知
安康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