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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2015年度稳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总结考核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2015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院系、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全体师生团结奋斗、共同努力,全力维护了校园政治稳定,保证了学校的和谐安定,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为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促进稳定安全工作,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2015年度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对上年度学校稳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好自查和总结。

    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各党总支推荐2名、党支部推荐1名先进个人(教职工);各院系推荐1—2名学生(院系学生人数700名以上的报2名,700名以下的报1名)先进个人;学生会推荐2名先进个人,团委审核推荐;学生护校队推荐4名先进个人,保卫处审核推荐。所有推荐的先进集体及事迹材料(500字以内,A4纸单页)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稳定安全工作考核自评登记表(院系用),由各党总支、各支部或部门加盖公章;连同2015年《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于3月15日前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联评,报学校党委审批后表彰。

    二、学校2016年度稳定安全工作会议将在近期召开,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16年稳定安全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稳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性作用,请各院系、各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学校综治委办公室,以便对《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进行科学、合理的修订。

    四、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在2016年稳定安全工作会议上与各院系、各部门签订2016年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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