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届毕业生中考取研究生的和参加“专升本”被外校录取且户口在本院的同学,请尽快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交到学院保卫处内勤办公室(4019室),以便及时办理离校户籍迁转手续。
2、“西部计划”、“振兴计划”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用通知到保卫处办理户籍托管手续。
3、正常毕业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以“就业报到证”地址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请直接到保卫处咨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保 卫 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