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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冬季来临,气候逐渐寒冷,各类不利安全因素增多,防火、防电气事故、防盗、防“两抢”等任务更为繁重。根据公安机关总体要求和学院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我校冬季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校内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有效的管防措施,确保本单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整个冬季,各院系、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重点部位的设备、财物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情况要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对涉及安全的隐患和管理上的漏洞,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无法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三、切实加强防火工作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一是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相关部门要经常对用电、取暖、锅炉、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水器、电磁炉、电炉、电褥子、电热器等用电设施,严防触电和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三要强化消防措施。各实验室、图书馆、宿舍、仓库及贵重易燃物品存放处等重点部位配备的消防设施,要有专人管理养护,严禁私自动用。要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清晰。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锅炉的管理,对锅炉工作人员要教育其规范操作,增强安全意识。五是要加强各办公室防火教育,确保用电取暖设备的安全,严禁明火取暖,人离开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严防失火;定期检查水煤电气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后勤保障处要加强用电管理,对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礼堂、食堂等公共场所及家属区的所有电路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用电安全;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门窗防盗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有问题的进行及时的维修和加固,严防失盗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监管,严把食品采购供应关,严格规范安全卫生操作程序。

      要加强对校园内小商店的监督管理,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在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严禁师生及家属个人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和兜售物品。

      相关院系、部门的重点实验室、保管室、机房等部位应重点防范,责任到人,规范管理程序,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严防贵重物品被盗或被破坏、严防危险物品外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火灾、传染病等事件的发生。

      江北校区因暂时使用农电,无法负载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各院系及校区内各办公室要顾全大局,克服暂时困难,不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取暖,保障教学和学生日常生活用电,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五、加强外来人员、暂住人口的管理

      校园内各部门对所使用的“三工”人员要主动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服从安全管理。对校内暂住人口,房主要积极配合保卫处、国资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学生公寓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门房保安要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查询登记工作,防止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内;江北校区要严格禁止校外人员在校内摆摊设点。加强家属院门房管理和夜间巡查。

      六、加强学校车辆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对公务车辆、教职工要对私家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员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坚决杜绝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车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七、校内各住户要加强安全防范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住户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气的安全,做到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请专业人员整改、检修。同时完善家庭防盗设施,杜绝安全漏洞,防止财物被盗。

     八、加强冬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院系、各部门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黑板报、广播、安全简报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保卫处要积极支持、指导院系和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实践演练活动,力争受训率达95%以上,让广大师生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各种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切实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对学生加强校纪校规教育,严禁学生酗酒、赌博、打架,严禁夜不归宿。要重视做好教学楼里学生行为教育管理,不在楼道楼梯等处从事不安全活动;夜间熄灯后不要在校园里滞留。

     广大教职工应自觉宣传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家属、来宾自觉配合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九、加强大型活动和实习实训的审批管理

     临近岁末年初,学院内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风险增大。各院系、各部门主持或主办的各种大型活动都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型活动审批程序,做好安全预案;保卫处要组织力量协助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的执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各院系组织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户外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审查安全预案的可操作性;校外实习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严禁中途私自改变实习实训计划。

     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保卫处要加强对门卫人员的监督管理。各门房和家属院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人,门卫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加强夜间巡逻。保卫处江南、江北校区值班室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交接班,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组织校园保安认真进行校内巡逻,清理校园内闲杂人员,及时处置校内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学院公私财物、人身安全,希望全体师生员工都积极行动起来。如果发现隐患或紧急情况,要在采取果断措施的同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并同时与保卫部门联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报警电话

    江南校区:新城派出所  3213474          保卫处值班电话  3218075    

    江北校区:花园路派出所 3511202  

                  联合值班室电话 3358044       保卫处值班电话  3207833

         

         

                                 安康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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