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生:
为了确保毕业生按时离校,现将201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涉及的毕业生仅限于当年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本校的2011届毕业生;
2、凡正常毕业派遣回原籍的,按照派遣去向迁移户口;
3、凡是参加专升本升学考试被录取且准备继续上学的,请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保卫处。
请相关的毕业生于6月17日前将迁移户口所需资料交到保卫处,以便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影响按时离校。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安康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