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0年度,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 “稳定压倒一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院系、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全体师生员团结奋斗、共同努力,全力维护了校园政治稳定,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2010年初,学院与各党总支、支部签定了《安康学院稳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促进我院稳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促进稳定安全工作,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3月中旬对2010年度全院稳定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并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信息收集,强化工作基础,做好自查和总结。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各党总支、支部推荐一名先进个人(教职工),各院系推荐1名学生先进个人,并附事迹材料连同2010年《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于3月1日前报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学生会推荐2名先进个人,团委审核后推荐;学生护校队推荐4名先进个人,保卫处审核后推荐。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综治委联评,报党委审批后表彰。
二、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在3月中旬,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手册》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进行修订。
四、学院综合治理委员将在2011年稳定安全工作会议上与各党总支、党支部签定2011年稳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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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2月24日
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定要求,并把其列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党政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宣传、动员工作广泛深入。
2、能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责任明确,实施措施具体,制度健全。
3、重视和坚持法制教育,全体人员法制观念强,普遍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本部门人员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意识强,群防群治局面基本形成,安全措施到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事故、无群体性事件。
5、能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活动,管理手册能全面反映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目标责任完成好,并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能自觉学习、宣传上级关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参加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自己分管或承担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及义务。
2、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学校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能主动热情的参加本单位的群防群治活动,并做出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贡献。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能按照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能维护和遵守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和制止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能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民事调解和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
5、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因自身原因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
6、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